是:
 
 
旅游局与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赴台游合同示范文本

www.bxuw.com  2008-07-20 11:02:05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查看/70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7月18日正式启动。为维护大陆旅游者和两岸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游团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于日前推行使用。

据悉,示范文本是为落实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签署的《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安排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而制定的。示范文本明确了赴台旅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工作,正确引导大陆旅游者和赴台旅游组团社使用和签订示范文本,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规范、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霸王条款,有效减少合同纠纷。要把推行示范文本与加强出境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与诚信旅游活动结合起来,把它作为加强赴台旅游市场管理、规范赴台旅游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以落实。

据介绍,示范文本由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印制、发放。目前限于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组团社范围内推行使用。

 
 
上一篇: 服务员紧缺 三亚旅游业提前打响人才争夺战
下一篇: 中国南方最大牧场南山牧场草原 成游客旅游胜地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锦程商务|MAX WAY Business|云南旅游|大理旅游|丽江旅游|香格里拉旅游|泸沽湖旅游|西双版纳旅游|国内旅游|出国旅游|云南旅游信息|★
欢迎交换连接 提出意见建议 本站永久网络实名:百姓旅游网 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国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YN-GJ00001
旅游咨询热线(TEL):0871-3126851 6483122 传真:0871-3147045 MSN:lvyou8889@msn.com,bxuw001@hotmail.com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路96号(茶花宾馆2号楼)邮编:650041
Skype免费通话帐号:bxuw001,bxuw002,欢迎您的呼叫,我们将热心为您解答云南旅游的疑难问题!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今天点击: 1859 次 昨天点击: 4662 次 总点击: 1370348 次 你IP为:38.103.63.61
滇ICP备05001395号 技术支持:建站中国 中国游游网 自助网站链接,提高PR值